周黎明 (Raymond Zhou's bilingual blog) 用中文写娱评,用英文写时评 » 2008年 » 3月
给余秋雨找茬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31 20:21:50
一:把莎士比亚死亡的年份1616 ,说成1916年。这显然是口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谁都可能犯错,意识到了纠正便是了。
二:“孔子是战国人。”孔子死于公元前479年4月11日,战国始于公元前 476 年,中间差了三年。一般教科书都把春秋战国连起来说,这错对于普通人不算什么,但余秋雨是大教授,不该有这样的错误。
三:余秋雨说:“但丁不是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网友立刻搬出:“余秋雨对选手回答文艺复兴代表人物有但丁感到惊讶,这使我也很惊讶,恩格斯早就说过:但丁是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也是新时代的第一位诗人。显然他应该是文艺复兴的最早代表。”
我敢说,如果这位网友干余秋雨的点评活儿,他会比余秋雨令人讨厌一百倍。
如果但丁可以当作文艺复兴时期人物,那么,把孔子当作战国人也可以。
这位网友是拿鸡毛当令箭,要知道,恩格斯是伟人,但他不是文学史家。再说,他的这句话也可以有不同理解。比如说,某位美国歌星曾被总统誉为“文化大使”,后来,他犯了小罪,他要求赦免,他说,大使是外交官,外交官就应该有豁免权。在我看来,恩格斯这句话就相当于“文化大使”的性质,属于修辞用法,至少可以做如此解。
我查了许多西方百科全书,没有一本把但丁当作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基本上全归在中世纪。从写作的风格到内容,他都是典型的中世纪作家。唯一不同的一点是,他用本地语言(而不是拉丁语)写作,这点更像是后来的作家。从影响看,但丁的影响是从浪漫主义事情才重新兴起的。
余秋雨的真正“罪行”,是他的普通话有太浓的南方音,以及他的腔调太像教师爷。这是我的猜测,没有科学性。显然,他更适合写作,而于丹更适合屏幕。
娱评:央视青歌赛为何老让余秋雨抢了风头?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28 11:06:16

今年的央视青歌赛,最大的特点就是把流行、民族、美声和原生态揉成一团,让人爱莫能助,恨莫能怨。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最喜欢看原生态唱法,那浑然天造的嗓音,极具民族特色的唱腔,毫无学院派矫饰的表现手法,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震撼”。这是最原始的艺术,也是最高级的艺术,用心来唱,用心来打动,无需借助语言的翻译。
当然,这要感谢上届青歌赛,是那次增加了原生态这个门类,才让我们无需走遍祖国的天南地北,便可欣赏到如此地道、如此动听的歌声。把原生态和别的门类打成一片,对于我而言,无疑冲淡了整场演出的可看性。
我无意贬低另外三种唱法,它们的问题不在于本身的表现力,而在于节目的理念和包装。照理说,流行(即原先的通俗)唱法拥有最大的潜在观众群,不信你可以参照省级卫视台的选秀节目,动辄可以让上百万人疯狂投票。诚然,青歌赛的档次要高一层,它不会靠奇装异服或人为比拼来制造戏剧效果。流行歌曲是跟当下社会靠得最近的,无论是原创还是翻唱,歌手多半需要一定的时代感,从演唱内容或形式上体现出潮流趋势。如果流行歌曲只是表现唱功,估计永远选不出周杰伦这个档次的歌手。
民族唱法的问题是声音和表现的高度同质化,彷佛所有歌手全是同一个老师训练出来的(我有朋友戏称,民族唱法应该改叫作“金铁霖唱法”,我称之为“歌功颂德唱法”)。声音美极了,但听多了就会有点腻味。按照我的猜测,美声大概是最难得到广泛欢迎的唱法,至少对于电视媒体而言。外行听美声,似乎全是一个调调,都有点儿声嘶力竭。除非您是专业人士或高级发烧友,美声是需要诠释的,而我们现在所能做的,也就是把歌词的中译文打出来,再进一步,就是解释该咏叹调在剧情中的位置和作用。其实,比这更有意义的,是对于某些唱法的简单介绍,这有助于普及音乐知识。正如问答环节更多是为了普及文化和音乐常识,歌曲本身也可以做类似尝试。记得去年日本歌舞伎访华演出时,中文字幕中就加入了少而精的“点拨”,大大提高了观众的欣赏能力。
跟《超级女声》之类节目相比,青歌赛显得高雅而沉闷。极少的戏剧亮点从歌唱转移到选手接受专家的考试,以及网友近乎吹毛求疵地捕捉余秋雨的差错。瞄一眼网上青歌赛的新闻,多半跟余秋雨及其口误相关,这除了说明余教授受人关注的程度,也说明了演唱本身尚缺乏吸引力。其实,这种主次颠倒的现象是可以避免的。记得几年前观看《美国偶像》电视歌唱比赛,一位名叫Fantasia的黑人女歌手演唱了格什温的“夏日里”。这是歌剧《波吉与贝丝》(该剧在中国演出时被我们媒体嘲讽为“美国的秦腔”)中的著名唱段,她的唱法完全不同于以前的歌剧明星,但情深意切让无数观众流下热泪(YouTube能看到这段被誉为“Great performance”的比赛曲目)。去年,英国的一个电视选秀也选出了一个唱歌剧的。这两位都相貌平平,但他们用歌声打动了亿万观众。当选秀节目中不时出现歌手用心(而不只是用技巧)来演唱,不要老端着绷着,这个节目就一定会好看。
假如我来拍奥运短片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26 11:41:39
说到这儿,可以想象,不少读者会说:“你有本事你来拍呀。”事实上,每当我写一篇偏负面的影评,就会收到一大批这样的读者来信。所以说,“你有本事你来拍”已经被我评选为最中国式的对影评的评论。
那我该怎么回答呢?以前,我会认真地解释:拍电影和评电影是两码事,会评不一定会拍,当然,法国也出了很多先会评、后会拍的大人物。但基本上,姜文老大的“影评人是太监”的定论已经深入人心。
但,这回我要说:如果我能得到有关方面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我相信我能拍出比他们更好玩的奥运宣传短片。当然,永远不会有人给我钱玩那个,所以,只能纸上谈兵。
以下是我几周前写的一个“影评兼策划”,先贬一贬那五部短片,然后隆重推出自己的构思。这叫做,拿一个普通影迷兼影评人的鸡蛋,去碰五大师的石头。仅供大家一笑。
Cut! Cut! That's not how to do it
作者:RAYMOND ZHOU 发表于21st Century 2008-03-12期
How do you present a great city in five minutes? That was the daunting task facing five world-renowned filmmakers.
The result, which came out recently, is good but not great – at least, it does not rival the richness and vibrancy of Beijing itself.
Hong Kong's Andrew Lau Wai-Keung focuses on cuisine. The quick cuts and celebrity endorsements make for an enjoyable appetizer. But the crucial element of Beijing is nowhere to be seen. The film could have been made about any city with a good choice of restaurants.
For many Chinese fans, Giuseppe Tornatore is a very Italian director, but the concept of his contribution is highly Chinese: It tells of the reunion of a group of students, who come from different strata of society, with their teacher. It's heart-warming, but ultimately forgettable.
France's Patrice Leconte may have produced the best of the bunch. He portrays Beijing structures through an impressionistic lens. His film is utterly French in style, but takes as its subject a very contemporary China.
Urban fantasy
If I were given a camera and unlimited access to all the city's locations, what kind of film would I make?
I'd try for a humorous, fantastic, urban adventure story. My main character would be a Western toddler. Why? To suggest the international nature of Beijing and also to make the film appealing to a non-Chinese audience.
It would start with my two-year old lost in the Wangfujing crowds, having become separated from his parents. He wanders into the middle of Chang'an Avenue. Fortunately, a volleyball star dives to his rescue. But then the kid is swept up into the sky attached to a giant kite. Luckily, he has Liu Xiang on his tail, sprinting across the city in his pursuit.
The story continues in this fanstastic manner. The kid climbs onto the top of what seems to him a giant egg (the Grand National Theater). A pole-vaulter springs accross two streets to rescue him. Finally, Yao Ming dunks the boy safely into a seat beside his parents at the Bird's Nest.
What is the theme of my imaginary movie? That Beijing is a friendly, responsible, modern city ready to welcome the world in August.
裸呀裸,大家去裸奔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24 11:17:08

这是我为蒋江敏女士的《陪读春秋:在美国MIT的日子》所写的一篇“陪衬”文章。不错,这几篇都是为朋友做广告,但绝对没有强加于人的意思。你如果刚好有了解美国(尤其是其教育制度)的打算,本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请点击“蒋江敏”超链接,可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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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的中国社会,裸是一个人人好奇但又动辄谴责的现象。这是因为,我们对于人体的自然、自觉、自乐、自贬等袒露,无法回到古希腊的接受和豁达,我们总是将裸体跟种种不道德行为联系在一起。这是道德约束的体现,也是两千多年来宗教熏陶的结果。
裸奔是众多裸体现象中的一种,它不同于洗澡等自然或必须的裸露,也有异于担任绘画模特儿等商业行为,更迥异于带有猥亵性质、俗称为“flashing”的露阴癖,如身穿大衣在街上行走,见到异性突然亮出未穿内裤的下体。裸奔也不同于天体主义或裸体主义,因为天体主义者以裸体为自然状态,但并不特意招摇过市,而裸奔者的意义就是为了他人能看到,有时甚至故意等着警察来抓。裸奔更像是一种缺乏艺术含量的行为艺术,有点无聊,有点噱头,有点恶搞,其目的往往是为了哗众取宠或骇世惊俗,以取得某种轰动效应。
裸奔可能是一项爱好,也可能是一次打赌的结果,可以单枪匹马,也可以成为“群众性活动”,有人甚至试图把它变成一种正规的体育运动,并发明出千奇百怪的玩法,比如裸体捉迷藏就是其中一种。
裸奔的英文词streaking始见于1973年。当年12月的《时代周刊》报道了洛杉矶地区大学校园流行裸奔的“新潮流”。但那远远算不上惊天动地,之前的1972年,美国Notre Dame大学的学生曾举办过“裸奔奥运会”。据记载,以人数计算的裸奔之最由科罗拉多大学石城校区创造,同时共1200人参加。乔治亚大学的记录是1000人。马立兰大学居第三,553人狂奔了将近五公里。这些记录大多是在70年代创下的,那是一个以嘻皮精神挑战传统观念的年代。
蒋江敏女士目睹并生动描写的哈佛裸奔(Primal Scream)是由1970年一次恶作剧引发的,渐渐发展成为该校一年级学生的一项传统,90年代后式微,1999年校方明令禁止,原因是太多校外观众,容易产生隐患。当然,禁令归禁令,每年两个学期大考前仍必不可少,甚至不惜冒着严寒。
1983年,芝加哥大学的学生为了扫除冬季的阴霾,开始举办年度裸奔,不过,看客要比奔客多。1986年,密西根大学在学期上课的最后一天,举行长达一英里的裸奔,俗称Naked Mile。90年代末高峰期,参加人数多达500至800人,但由于看客中太多摄像机,以及当地立法等原因,近年来逐渐萧条,2001年仅24人成为勇敢者。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有两项类似活动,其中一项中,学生裸泳游过河,然后裸体从桥上跑回来。弗吉尼亚大学的传统更为恶搞,学生从著名的Rotunda建筑开始奔跑,穿过大片草坪,并且亲吻一尊荷马雕塑的屁股。另外像纽约的哈密尔顿学院、威廉斯学院、普林斯顿大学等,有互相裸奔的挑战,我到贵校跑上几圈,你来我校,谁的人数多、目标显眼,谁就获胜。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Monash University)在2004年甚至出现了一个静止的新项目:一群喝了不少啤酒的学生,像叠罗汉一样搭起一个裸体金字塔。不过,醉汉连走路都成问题,搭建人塔岂有不塌之理?
在西方,裸奔及其变异形式最盛行的是大学校园。为什么大学生好此道?在我国看来似乎不可思议,但正如蒋女士所言,主要动机是为了减压。说白了,西方大学生裸奔,就如同中国大学生期末从宿舍窗户中向外砸酒瓶,是一种情绪的发泄。两者均有挑战社会习俗的意味,但又不至于惹上太大麻烦,至少在各自的社会里如此,充其量只会受到校方的口头警告而已。
国人看到的多数裸奔事件均发生在人声鼎沸的球场上,那是因为电视转播的威力,给人以“出风头”的机会,颇有点芙蓉姐姐的味道。最早在体育比赛中裸奔的是25岁的澳大利亚人迈克尔·奥布莱恩,时间是1974年4月20日,地点是英国的Twickenham体育场,是一次法国橄榄球联盟的比赛。多数裸奔者是为了好玩,吸引眼球,但在目前这个商业社会,眼球意味着金钱。最近在新西兰,一个名叫丽萨·刘易斯的女子在赛场上裸奔后,一转身便到网站上拍卖她裸奔前穿的比基尼。2006年的冬季奥运会上,一个名叫马克·罗伯茨的男子在英美两队的冰壶(curling)比赛上裸奔,前胸后背全写着某个赌博网站的名字,好在电视直播切换得及时,没有将他的免费广告播出去。不过,裸奔者想赚钱,也有人能治他们。2003年,一场德国足球赛被裸奔者打断,足球俱乐部被罚款两万马克,罪名是未能维持场地治安。俱乐部用同样的罪名告了裸奔者,最终法院判该人支付这笔罚款。
裸奔在大众文化中也有体现。1974年,流行歌手雷·斯蒂文斯就此题目写了一首歌《The Streak》,讲一个“只穿网球鞋,不断创造小新闻”的人。30年后,耐克公司果真推出了一则电视广告,采用了只穿耐克鞋在足球赛中裸奔的创意。2003年,新西兰一个电视主播号召大家在女首相面前裸奔,谁若成功,他出钱奖赏。这哥儿们几乎成了裸奔的狂热宣传员,在他的鼓动下,出现了裸体芭蕾,甚至裸体《魔戒》恶搞版。
在西方影响最广的裸奔事件是1974年的奥斯卡颁奖典礼。正当英国老牌明星大卫·尼文在颁奖时,一男子从他背后一闪而过,全场笑得前仰后合。尼文定了定神,即兴调侃道:“这人一辈子能给大众带来的唯一笑料,是脱光衣服来展现他的薄弱之处,真是太有趣了。”虽然电视观众只是惊鸿一瞥,但该事件已经成了奥斯卡十大经典瞬间之一。
在裸奔过于猖狂的地方,当地政府有时会通过法律加以禁止,罪名叫做“不雅暴露”。但这类法律跟禁止横穿马路的交通法一样,更多属于一种姿态,实施起来不会很严格。太较真的话,可能会引发裸奔者的强烈反弹,比如组织大规模活动,使得法不治众更为明显。毕竟,对于多数裸奔者来说,用一时的疯狂博取他人哑然一笑,跟酗酒吼叫一样,动静虽大,但没有什么恶意。
书评:以记者的心态陪读美国名校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21 15:15:24

市面上有很多留学指南,卖得最好的莫过于现身说法推销自己孩子考入哈佛的经验之谈。我不相信任何人看了这葵花宝典就能考进哈佛,估计那位作者及他们孩子也不是看了此类励志书籍才跨进这所美国名校的。
蒋江敏女士的《陪读春秋:在美国MIT的日子》绝对不会帮你儿子女儿用直通车送进哈佛或麻省理工学院(MIT),她也没有半点暗示该书有这种特异功能。若要吹牛,该书作者还真不缺本钱:她两次陪先生去美国进修,一次去哈佛,一次去MIT,不久,她又把女儿送进了纽约州的一所大学。作者的兴趣点不在于如何考进这些学校,而是那些地方的氛围,包括生活和工作;她以独特的视角,详细记录了一个陪读家属在波士顿这座教育名城的所见所闻。
市面上介绍美国的书更是汗牛充栋,但本书有它的特色。蒋江敏女士是广州《新快报》的记者,平时风风火火,到美国后一下“沦为煮妇”,颇有虎落平阳之感。但她很快调整了心态,把自己的经验和特长用来观察和记录美国社会的点点滴滴,尤其是美国的教育制度。介绍美国的书不乏偏学术的,理论多于观感;而美国作者有他们的长处,但有些现象他们已经见怪不怪。蒋江敏有着初来乍到者的好奇心和新鲜感,再加上媒体工作者的刨根问底精神,自然流畅毫不生涩的语言,使得该书不仅有助于准备留学美国的家长和孩子,对于普通读者也会有一定的启示。
19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访美人士回国后能写出很精彩的见闻。那时,中美两国在各方面的差异极大,美国的事听起来像天方夜谈。如今,两国的鸿沟逐渐缩小,要写出当初王蒙那样的游记,光靠随笔式的记录和联想已远远不够。记得我小时候,一位长辈向我谆谆教导,说哈佛是全世界最好的大学,整个学校四周是高高的围墙,学生入学后,整个学期不能出来,如此苦读,才造就了该校的一流学生。今天回想起来,这个套用科举制度的虚想实在荒诞得可爱。我们知道在美国当学生要比在中国轻松得多,但到底有多轻松,多数人心里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陪读春秋》在这方面提供了详实的证据,尤其是“在哈佛园里看尖叫裸奔”一篇,足以让我那位长辈血压升高,当场晕倒。
美国的教育制度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那样放任自流。本书的最后一章是蒋江敏的女儿描述她在美国读高二的经历,她把我们直接带进了美国的教室,看到教学方法的不同、学习的压力、师生间的交流。不错,学生上课可以吃零食,但课程涉及的知识面一点不比我们的高中差(数学除外),尤其是需要调动创造力和想象力等方面,更是远胜我们一筹。
作为补充,本书某些篇章插入了他人的点评。我也是点评作者之一。你可能会说,这会影响我这篇书评的客观性。我要说的是,《陪读春秋》不应该成为你了解美国及其教育的唯一或主要渠道,但它是一个非常实在非常真切也非常有趣的导读,距离很近,观察很细,很冷静,很实用。
(本文的部分段落在《南方都市报》发表)
安东尼·明格拉是高雅的通俗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20 10:30:42

(来源 : 2008-3-20 · 长江商报)
曾执导影片《冷山》、《英国病人》等的导演安东尼·明格拉因病去世,昨日,记者就明格拉在电影上的艺术成就等话题,采访了著名影评人周黎明,在他看来,明格拉电影风格属于高雅的通俗,为此深受全球文艺片迷爱戴。
明格拉生平只执导了不足十部电影,但1996年即以《英国病人》摘得奥斯卡最佳导演等奖,周黎明认为“他有他的突出才华,但获奥斯卡也有偶然性”。他并以今年的《赎罪》为例,《赎罪》极像《英国病人》,但难以击败其他类型影片。此外,他坦承明格拉在文艺爱情片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受到全球文艺片迷爱戴,但并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因为他在讲故事和调教演员方面,并没有特别突出的特点。若将明格拉与阿莫多瓦等人相比,明格拉长处是渲染一种情调和一种比较高雅但又不难理解的文化氛围,即一种“属于高雅的通俗”,这也决定了他会比较大众。
至于明格拉来华时曾表示想与姜文合作,周黎明并不看好,他认为明格拉跟姜文完全是两种调调,相形之下,姜文更加先锋,也更小众,两人若果真合作,在风格上可能难以调和。
周黎明同时认为,明格拉无法出任本届上海电影节主席,是上海国际电影节的遗憾。他觉得中国影迷之所以喜欢明格拉,除了他本身的才华,还有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几大都市正在崛起一个越来越庞大的小资阶层,他们的审美趣味难以自国内影片得到满足,毕竟《向左走向右走》要比《赎罪》差远了。当伪小资影迷盛行,而“大资”彻底缺席时,明格拉可为中国观众提供一条从小资步入“大资”的通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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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冷山》应该翻译作“寒山”。在我们众多的愚蠢片名翻译中,这个属于无知之最,原本人家的名字就出自我们唐诗“杳杳寒山道”。
席琳·迪翁:舞台上真情如洪流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19 09:52:32
2002年,刚生完孩子的席琳·迪翁跟拉斯维加斯的恺撒宫签了一个有点疯狂的合约:每周五场,连演三年,共600多场。恺撒宫耗资9500万美元,专门为她建造了一个可容纳4100人的剧院。一般来说,愿意在赌城驻演的歌手,多半属于事业接近黄昏的“老一辈艺术家”,而当时席琳头上还带着“我心永恒”的光环。
如今,在300万人观看了717场拉斯维加斯演出后,席琳·迪翁于去年底结束了六年的持久战,开始进行全球巡回的游击战,顺便宣传她的新专辑《冒险》(Taking Chances)。上周六在澳门威尼斯人综合馆的演出是本次巡演在中国大地的第一站,四月将于上海和北京各演一场。
澳门的演唱会共唱了23首歌,前半场大约是“金曲+新歌”,其中《爱的力量》、《因为你爱我》等十年前早已传遍大街小巷。后半场是对摇滚及黑人灵魂歌曲的致敬,在翻唱皇后乐队的《我们一起摇滚》时,全场一万五千人伴随强烈的节奏,鼓掌相和。
整个演唱会没有什么花哨,舞美主要是舞台中央一块大银幕,两侧各有一块稍小的银幕,可以清晰看出她的百分之百真唱,差点能看到声带的振动。席琳不像港台明星那样跟观众“玩游戏”,也没有到台下跟观众握手,甚至连串场词都不多,开场用普通话向大家问“你好”,每首歌结束时说中文“谢谢”。“我心永恒”作为唯一的加场曲目出现。想来也是,这首不唱,观众能让她走吗?(但唯一一首男女声二重唱居然没有选她的全球成名曲《美女和野兽》。)
席琳的演唱给我的最大震撼是她的嗓音——极具爆发力,高音直冲云霄,低音性感低回,完美得跟录音版毫无二致。我曾听过惠特妮·休斯顿的演唱会,真唱跟录音的区别之大,令人目瞪口呆,比如她最著名的《保镖》主题歌中“我永远爱你”的“高飞”乐句,现场被拆成了四五块。即便如芭芭拉·史翠珊,唱现场都远不如录音棚。相比之下,席琳·迪翁则是名副其实的唱将,除了换装时有六至八位舞者穿插,其余均是她马不停蹄地引吭高歌。
席琳的唱功没有人怀疑,但她的表现手法在乐评界颇有争议。有人说,她的歌太煽情。看完实况,我觉得问题不在于煽情,而在于雷同。席琳唱每一首歌时,均非常投入,每句歌词都像是发自内心,因此,看她演唱,你若了解歌词的意思,会不由自主被她带入歌曲的意境。真感情永远能打动人,更别说有她那么上天入地的高超歌艺。但另一方面,她的绝大多数歌曲采用了非常相似的处理方式,即先来段低回婉转,再进入高亢段落,第二次进入副歌时来一个撑竿跳高似的高潮,让你听得心跳加速。这样的唱法颇能彰显她的特长,但用多了会削弱其效果。
整场演唱会,论编排的艺术水平,就远不如史翠珊,可能是因为史翠珊有百老汇的训练,对于整个秀的节奏有着极精准的把握,而席琳的演唱会更像是我们的杂技专场,高潮太多,反而淹没了重点。当然,这是挑剔,跟唱功一落千丈的休斯顿以及只懂炫耀没有节制的玛丽娅·凯丽相比,席琳的光芒在《泰坦尼克号》十年之后依然那么耀眼。
对于占据音乐尖端的人士,席琳太过中庸,缺乏挑战性;但对于全球各地的流行乐迷,她恰到好处地综合了几大优势:天赋的好嗓子、宽阔的音域、对不同曲风的包容和借鉴、饱含真情的演绎。在我看来,席琳·迪翁绝非流行歌曲界的琼瑶,她站在各种曲风、新旧传统、观众年龄段的重叠处,如此才做到长久的雅俗共赏。
看了席琳·狄翁澳门演唱会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17 11:36:03

飞到另一个城市看歌剧,那样的事情我曾做过;飞到另一个城市看演唱会,我还是第一次(15晚澳门)。正在考虑怎样写这篇评论。英文版比较好写,中文呢,估计要压缩到千字左右。
最深的印象:她的嗓子真TNND好,跟唱片录音中一样。
娱评:美国的明星代表们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14 19:09:01
乔治依然是钻石王老五,他的粉丝蜂拥投票,把他从好莱坞捧到了华盛顿。不过,他在华盛顿每年只工作两个星期。毕竟,拍片是他的正行,钱也来到比较快。但他对国家大事的关心不亚于职业政客,比如,他对于电动车的提案,已经在美国汽车行业引起很大的反响,而他对某些外交议题的热衷,也让一些敌对国家咬牙切齿。
“最近猪肉价格飞涨,克议员,您有什么解决方案?”记者追问。
“我家有一只宠物猪,我养了18年,直到给它送终。我能吃它的肉吗?”克议员有点不耐烦:“这个问题,你最好到隔壁办公室请教哈里森先生。”
记者来到隔壁的众议员区,说明情况。出生于芝加哥的哈里森·福特是伊利诺伊州的众议员。“我本来就是木匠,当然最能代表工农大众,”他侃侃而谈。“为什么我们要吃猪呢?猪跟我们一样,都是动物,人类能不能不吃它们,而致力于保护它们。你知道吗?我除了到国会开会,还担任一个全世界最重要的保护动物生存权力的奖项的荣誉主席。”
记者觉得无趣,岔开话题:“我们谈点别的。您有竞选总统的打算吗?”
“当然有。我们历史上已经有了一个福特总统,再多一个也无妨。”
“那您怎么让吃猪肉的公民选您呢?”
“不怕。世界上有的是不吃猪肉的人民,我们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哈里森露出印第安纳·琼斯的自信。
记者敲开另一扇门,里面端坐着安吉丽娜·朱丽,黑色的紧身西服,头发挽成一个髻,端正又不失性感。“我们必须时刻关心弱势群体,美国的,外国的,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他们挨饿挨冻,我们要全力帮助他们。这是我的人道提案,同时也是外交提案。”
“那具体有什么措施呢?怎样帮助他们?”记者追问道。
“有钱给钱,没钱可以领养他们。你没见我已经领养了多少个了吗?”朱丽代表着3600万加州人民,这里是全球十大经济体之一(若单独当作国家计算的话)。她的一些做法已经得到联合国的高度赞许,每次出场,都有新老国务卿作陪。
记者正要离开国会大厦,在过道里遇见汤姆·克鲁斯。“汤姆叔叔,能问几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我是人民的代表嘛。我代表宗教界。”
“您怎么看待李银河老师的观点。她呼吁同志们应该结婚。”
“这个吗?我还没有看到正式提案,下午小组讨论时再说。当然,也可能直接搁在柜子里,好好藏起来。有些事情是不需要公众知情的。”
“别听他的,他是邪教,我才真正代表宗教界。”话音未落,史蒂文·西格尔向记者走来。
“我是正宗的喇嘛,是贝诺法王(His Holiness Penor Rinpoche)钦定的。我的法案是,取消电影分级。由于分级制度,广大青少年就不能名正言顺欣赏到我们的优秀文化娱乐,这是在剥夺他们的权力。”
“可您的影片有很多暴力场面,并不适合青少年观看。”记者解释道。
“看人不能光看表面。应该说,我的电影充满激情,我毫不留情进行斗争的对象都是人民的敌人,而我对于人民则像春天般温暖。我真诚信佛,心中充满祥和。在我的眼里,一切都是那么和谐美好。人家骂我是猪是狗,我一点也不生气。猪和狗都是生命,都应该收保护。”
“可您的影片里很多小角色死得很惨,猪狗不如。”
“没关系,他们都是群众演员。群众演员很便宜的,我们这儿一百美金一天就可以找一个,等我们用完了,就去中国找,那儿才20人民币一个。”
(本文并非纯属虚构,其中某些明星的政治观点未经篡改。)
中国电影何时赶超好莱坞?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12 22:11:49
我非常理解这些记者的心情,我也希望中国电影早日成为世界第一。但,我只能苦笑。
别跟我说今年票房又创新高云云,这些都是次要的。更别谈年产几百部,那是自欺欺人,让每个省县的宣传部投拍一部主旋律,中国立马可以产量超印度。
想象一下:我若把张三手脚捆起来,关到动物园的大笼子里,然后让他跟刘翔赛跑。
旁白的看客说:张三的营养没有刘翔好。于是我每天给他喂一大瓶维他命,外加堆积如山的美味佳肴。
张三怎么还是比不过刘翔呀?
脑残的人继续说:张三的基因没有刘翔好,或者,他训练不如刘翔刻苦;他拿到了零花钱没有刘翔多……
就是没人看到张三都快成走出洪桐县的苏三了。
有一天,张三终于唱道:别让我赛跑了,还是让我给大家表演一段李玉和上刑场吧。
为铁道部春运90分辩护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11 19:10:28

铁道部官员在两会上给今年春运期间铁道部的表现打了90分。网民哗然。有人说,那是因为总分是1000分。有人说:乘客笑了。
我打赌,该官员用的肯定是百分制。
我还敢打赌,该官员没有坐过春运期间的硬座,至少在他在铁道部工作后没坐过。我在以前的中英文专栏里曾说过:只有坐过春运期间的中国火车硬座,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人。
但,我愿意为该官员辩护。要了解他所说的90分,必须知道其他分数的涵义。
以下是我对不同分数的私人解读:
90分——数人被踩死(包括被挤下月台的),数十万人在火车上挨冻挨饿,数百万人在火车站(包括车站广场)被雨淋,被挤得连昆虫都不如;(这不是解读,仅罗列事实)
80分——至少100人被踩死,列车上方便面卖到100元一包;
70分——全国共500人被踩死,年轻女乘客为了一瓶矿泉水愿意向列车员献身;
60分——有自杀倾向者互相问候:你买了火车票没?
50分——布什关闭关塔纳摩湾扣留中心,直接把中东战俘(恐怖嫌疑人)运进春运硬座车厢;因虐囚而被判刑的美国女兵英格兰委屈地说:“我把人叠罗汉为什么就犯法?应该赏我当铁道部长才对!”
40分——家长吓唬孩子的话:“你不好好读书,下次让你坐火车。”
30分——沙丁鱼说:还是把我们留在罐头里吧。
20分——所有车次只设两个终点站:医院和殡仪馆;
10分——春运引发内战;
0分——春运引发核战争。
你一定想:我们多么幸福啊,我们只是忍耐几天的不舒适,这又算什么。90分是名至实归。那么,100分又是什么状态呢?
以广州为例,短短10天时间,输送了350万乘客。如果我把硬座车厢变成双层,乘客人数就可以翻一倍;然后,我在车顶再搁满人,那样,350万只需要3-4天便可运完。
这,女士们先生们,就是100分的成绩。
惩罚汤唯 肃清流毒
周黎明 发表于 2008-03-10 11:46:59
其次,据说她跟嗷晕会的头号敌人撕皮儿伯伯签约,真是敌我不分。(注:我在Variety和Hollywood Reporter上都没有找到这条新闻。)
我提议——
一:销毁《色,戒》的所有电影胶片,只保留D碟,以进一步繁荣我国的地下经济;
二:禁止所有跟撕皮儿伯伯有关的人员在中国大地上工作,包括撕皮儿伯伯的朋友张艺谋——是他引虎入山的,真不知道居心何在。为了进一步保证嗷晕的纯洁性,建议禁止所有外国人参加。国内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者才能参加比赛。
三:禁止所有跟撕皮儿伯伯有关的人员在好莱坞工作。这项决定将有效打击美国的电影业,因为撕皮儿伯伯参与导演、监制、投资、顾问的影片占了半边天。
四:看过撕皮儿伯伯电影的所有人,都必须接受审查,做出深刻反省,肃清流毒。
此致敬礼
革命小将咒戾命
